
新安晚报 安徽网 为切实营造高压震慑声势,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查获的无证酒驾、二次酒驾等违法驾驶人,一律依法行政拘留。11月份以来,已相继行政拘留12名酒驾当事人,其中无证酒驾2人,二次酒驾10人。
桐城交警通过统一行动集中查、日常巡逻动态查、空档时间突击查、重要节点全面查等方式,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11月份以来,已查获酒驾57起、醉驾27起。对查获的酒驾醉驾,桐城交警一律“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理到位,坚决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吊销的吊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12月3日21时54分,占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城区同安南路昌平路路口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桐城交警五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调查中,民警发现占某曾于2014年6月30日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为二次酒驾。12月10日,桐城交警对占某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提请安庆交警支队对其驾驶证予以吊销,两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袁丙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蒋六乔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