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2日为节气“小雪”,伴随着这一节气到来的是又一轮冷空气。全国将迎来一次断崖式降温。早在11月上旬,随着天气转冷,“蹭暖”问题引起不少市民的讨论。近日,有网民发布消息,为解决蹭暖问题,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水岸华庭小区发物业要求,凡是已居住户一律全额交供暖费。坚决杜绝个别用户因蹭暖问题而导致其他供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现象发生,否则限制水费的充值使用。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住户,其证实物业确实发了这一通知,并且去年就发过了。只要是在住户,不交供暖费,就会限制充水电费,除此之外,还要求对未居住的用户收取管道维护费500元。如果未交,之后入住开通暖气时,还要补上未交年份的管道维护费。该住户表示,居民更多的是对于这500元的管道维护费有疑问。
小区住户提供的小区内张贴的通知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山东齐国参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发布这一通知,是因为小区常住住户大概140人,目前只有100人交了供暖费,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没有交供暖费。对于其他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回复。
记者咨询了安徽安同律师事务所戚仁兵律师。戚仁兵表示,物业的做法不合乎法律规定。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供热用热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面积、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对于供暖费和管道维护费的收取应当以供用热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对于没有签署供用热合同的或者是已经事先与供热企业协商停止供暖的住户,就无交供暖费以及供暖管道维护费的义务。 又由于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蹭暖行为违法,对此,个人认为蹭暖行为也不违法。
记者 于源绮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