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部门于9月17日发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我省村庄要按照四个类型完成分类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我省各地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四类分类要求,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工作。村庄分类要注意征求村民意见,村庄分类结果要进行公示,搬迁撤并类村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
各地要全面分析村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传统历史、人文底蕴及群众意愿,以已编制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强化村庄布点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要编制详细规划,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编制村庄规划,或者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对正在编制的美丽乡村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应当按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