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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供水集团公司三高管同日被查 该公司曾因多收费被罚款90多万发布日期:2026-08-07 浏览次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12月13日,安庆市纪委监委官方发布消息显示,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游桂林,副总经理柯思祥等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同日被查。

安庆纪检监察网。

安庆供水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等3人同日被查

12月13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安庆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上看到,该网站同日发布了三条案件信息,均来自安庆供水集团公司。

具体信息为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游桂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柯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安庆供水集团公司下属安庆市天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经理罗志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天眼查上看到,安庆供水集团公司,成立于1990年3月,注册资金1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自来水、暖气管道安装(限下属企业凭资质证书经营);水表检测服务;自来水一户一表安装及维修服务;水表、水暖器材、建筑材料、钢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品)零售;复合井盖生产销售;供水设施抢修、维修;预包装食品、卷烟零售;餐饮、住宿服务、仓储服务。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游桂林。游桂林还同时担任池州临江水务有限公司、安庆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公司的高管。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查询了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官网看到,游桂林的工作身影最近一次出现在该公司新闻中,是2021年11月25日,黄山旅游集团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到安庆供水集团公司考察交流智慧水务和水质保障工作,作为安庆供水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游桂林在七楼会议室进行了接待,并主持交流座谈。

11月25日,黄山旅游集团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到安庆供水集团公司考察交流。(图片来源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官网)

 巡察组曾对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巡察,发现10余条问题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安庆纪检监察网站上看到,2019年5月28日至6月17日,安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9日,安庆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游桂林主持反馈大会并作表态发言。

该会议上反馈了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弱化;聚焦主责主业不充分,推动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大;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企业特殊论”有一定市场;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现象仍未杜绝;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多发;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个别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人事安排工作问题不少等。

游桂林会上表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履行整改责任;二要加强对照检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强力抓好跟踪督办;四要推动点面结合,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五要用好巡察成果,以实际成效开创供水工作新局面。

2020年10月22日,安庆纪检监察网发布的《中共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上显示,安庆供水集团公司针对上述问题一一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并表态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将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因多收184.53万工料费,被物价部门罚款92万多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安庆市发改委公布的信息中查询看到,在2019年1月,安庆市物价局曾对安庆供水集团公司作出过一张罚单,因该公司在办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安装过程中,提高标准收取安装费,涉及金额高达184万多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庆市物价局于2018年8月14日起对当事人(即安庆供水集团公司)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存在在办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安装过程中提高标准收取一户一表安装费的价格违法事实:安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安装费标准的通知》(安价管[2017]40号)规定:“一、新建住宅一户一表安装费仍执行现行标准,即700元/户,新建住宅一户一表安装费计入新建商品房开发成本,由城市供水企业与开发商结算,不得再向购房户单独收取。二、已建住宅一户一表安装费标准,统一调整为700元/户,其中低保户按350元/户执行”。而当事人执行中在收取700元/户的同时,还收取了300元/只的远程表工料费。2018年元月至六月共收取6151只远程表工料费1845300元。

安庆市物价局认为,安庆供水集团公司提高标准收取一户一表安装费的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多收价款1845300元属违法所得。责令安庆供水集团公司限期退还多收价款1845300元。截止限定日期,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已退还。

鉴于安庆供水集团公司能够主动配合检查,且检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积极整改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具有从轻处罚情形,安庆市物价局决定对安庆供水集团公司作出罚款922650元的行政处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朱庆玲

编辑   许大鹏